由于目前建筑機械租賃市場不完整,各方面法規不齊全,導致雙方爭議日益增加,成都塔吊出租中存在的主要(yao)問題如(ru)下(xia):
1.租賃前雙方調(diao)研深度不(bu)夠,從而造成決策失誤。
如(ru)事前認為租(zu)賃(lin)設備比(bi)較合(he)算,而實際施(shi)工(gong)(gong)中(zhong)由于某(mou)些原(yuan)因致(zhi)使(shi)租(zu)賃(lin)時間延長或(huo)工(gong)(gong)作量(liang)增加,導致(zhi)租(zu)賃(lin)費(fei)用大(da)增;
由于對(dui)施工機械性能不了解,從而使租(zu)賃(lin)設備(bei)形成(cheng)大馬拉(la)小車而增加了費用。
2.目前尚無設備租賃標準化(hua)格式合(he)同文本,造成租賃合(he)同不嚴密,履行中發生糾紛。
雙方在(zai)簽訂(ding)合同時,由于對大型機械使用風險意識不強,合同缺(que)乏準確性、嚴(yan)密性,對設備返還(huan)狀況和完(wan)整性沒有嚴(yan)格(ge)的界定。
3. 設(she)備操作人(ren)員(yuan)隨機(ji)而(er)來,但機(ji)械日(ri)常維修由(you)誰負責在合同(tong)中未說清楚,造成設(she)備在現場管(guan)理不善(shan),使(shi)設(she)備租、管(guan)、用脫節。
租(zu)賃設(she)(she)備(bei)進入(ru)施工(gong)現場后,承租(zu)方對設(she)(she)備(bei)的使用(yong)管理(li)不善,施工(gong)方案(an)不完善和未制定租(zu)賃設(she)(she)備(bei)現場管理(li)辦法,致使設(she)(she)備(bei)閑置,降低使用(yong)效率。
所以在進行成都塔吊租賃時,不僅要選擇(ze)好租賃公司,還不可(ke)對(dui)合同馬虎。否則后(hou)期出現問(wen)題將是一個很(hen)大的麻煩。